城管对广告牌的要求

本文目录一览1、门头招牌有什么要求才能通过城管合格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安装标志标准。 每个城市必须颁布类似于《门面标志安装标准》的标准。 例如,武汉市规定不能使用纯英文店招,必须添加汉字,除非名人题词或注册商标使用繁体字,否则必须使用简体字;不宜超过1.5米,宽度根据店面宽度而定,但不宜超过建筑物两侧墙体,店面底部厚度一般不超过0.3米;标志牌离地高度必须在2米以上,顶部必须低于二楼窗户底线50厘米或与二楼阳台底部齐平。 在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设置商店标志;必须配备夜间照明光源,办理供电手续,提供夜间照明。 在繁忙的商业街照明商店招牌时,应尽量避免外部照明,应采用霓虹灯、动态灯箱、印刷电路、光纤等光源。 请联系您当地的市政府办公室了解详情。

2、装广告牌需要城管审批吗

法律分析:是的,广告牌必须经过城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制作。 户外广告需要得到城市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需要一定的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广告的位置、规模以及当地的行政法规确定。

安装广告牌时,需到市建设市容部门办理手续。 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可以对城建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店铺展板审批所需材料

根据规定,独立店铺橱窗展板审批需提交以下文件: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室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效果图应为彩色,并拍摄门上下80厘米左右的情况

申请报告(含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

所有权证书2份

店铺选址图1份;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条旨在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本条例的制定和颁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建筑物整洁、美观。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户上不得堆放、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阳台的修建或者关闭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户外广告、招牌、画廊、橱窗等设置时城市内安装的各类设施,必须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护、装饰或拆除。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设施良好、清洁。

3、城管对门头广告牌规定

法律分析:(1)门牌的设置:

1.遵循上下相同、左右相连、厚度恒定、灯光匹配的原则。

2、突出墙面的平行标志距离不能超过0.5米,距离与建筑物的形状和景观必须协调一致。

3.安装时必须比楼上阳台(窗)下檐低10cm,下檐安装时必须与卷帘门箱底部同高。

(二)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标志牌、霓虹灯、灯箱的顶部不得超过建筑物屋檐的高度和楼层至建筑物的净高。 楼层不得超过建筑物屋檐的高度。 地面高度必须至少3米,标志外缘与建筑物外墙的最大距离不能超过1.5米,并且必须覆盖支架。

(3)悬挂在空中的广告牌下边缘至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道路5m,高于人行道2.5m。 它们安装在人行道上,影响行人交通。

(四)隔离栅栏上设置的广告牌高度不得超过隔离栅栏的上边缘。

(五)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标牌必须位于人行道外,标志、灯箱不得超出慢车道外侧,无慢车道的标志、灯箱不得超出

(6)所有户外广告必须配备照明设施。

(7)广告牌、霓虹灯损坏或残缺不全。

(八)户外广告设置、张贴,经批准的,设置、发布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形式等进行设置。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户外广告材料(不含霓虹灯)必须清晰显示安装单位名。

4.各种户外广告材料、宣传资料、夜间照明设施必须采用优质材料制作,安装牢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广告、宣传品、夜间照明设施倒塌、坠落,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装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条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企业等组织的权益,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筑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和执法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城市管理和执法必须遵循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法治。 应该。 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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