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业主有权公布

1、 小区电梯作为业主依法享有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所以只要是利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做广告,无论是在电梯内还是在其他共用部位,广告收益理所当然都应该由业主共享。

2、 电梯是小区业主共同共有的部分,正常来讲不得从事和其使用功能无关的行为。 但正因为是共有,如果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也可以在电梯中设置公示、公告栏。 至于你所述的不作为情形,还得看人家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3、 法律主观: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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